来源:眉山造价工程师培训学校
时间:2021/1/18 14: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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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不少考生难以把握核心重要点,为了帮助考生夯实基础,拔升高度,优路教育特整理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核心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今天更新的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六章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点:工程索赔管理相关知识点总结,抓紧时间看起来吧!
一、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工程索赔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非已方能控制的干扰事件。这些干扰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了工期延长和(或)费用增加,成为工程索赔的理由。
(1)业主方(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违约。
(2)合同缺陷。
(3)工程环境的变化。
(4)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5)合同变更。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工程索赔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
(2)工程变更索赔。(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发包人违约及不可抗力事件)
(4)赶工索赔。(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不可抗力、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
(6)其他索赔。(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
4.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分类
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市场价格波动;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这些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广义上也属于不同类型的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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