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心理咨询培训学校
时间: 2013/3/12 8:29:00
咨询电话:400-033-6002
咨询网址:http://tjzzjy.soxsok.com/
邮寄人使用铁路运送货品时,应与铁路(承运人)签定货品运送合同。
一、铁路运送合同的概念
铁路货品运送是指我国铁道部发布的运营铁路货品运送。
铁路货品运送合同是指铁路运送有些与公司、乡村经济安排、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非法人经济安排之间以及与单个工商户、乡村承揽运营户之间为了完成特定的货品运送使命而明晰彼此权利义务联系而缔结的合同。接受货品运送使命的一方,称为承运方,需求邮寄货品的一方,称为邮寄方。
铁路货品运送合同的主体资格包含:铁路运送公司及其他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村经济安排以及单个工商业户、专业户、乡村承揽运营户,均可以与铁路有些签定货品运送合同。
二、铁路货品运送合同的首要条款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定的货品运送合同(又称长时刻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根本内容:(1)邮寄人和收货人称号;
(2)发站和到站;
(3)货品称号;
(4)货品分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职责;
(7)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
2. 以货品运单作为货品运送合同(又称零散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邮寄人、收货人称号及其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首要铁路局;
(3)货品称号;
(4)货品包装及象征;
(5)件数和分量(包含货品包装分量);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送费用;
(9)卡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卡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两边商定的其他事项。
天津物 流师培训学校:http://tjzzjy.soxs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