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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也有利于筹集地方财政资金。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也有利于筹集地方财政资金。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上述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上述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

  (1)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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