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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宿迁市恒企会计培训

时间: 2018/12/18 9:57:35

刚入门的会计新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这个词肯定不陌生,但又不知道实际操作中该怎么处理!其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在现实中的应用很广,在会计处理方面也不是特别困难,只要分好对象就能很轻松地进行分类。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意思是指员工发生应纳税所得时,由企业帮员工先缴纳,再从员工的工资里面扣取。个人所得税是由员工自身负担的。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

1、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职工王某2008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

根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

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

2、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例1的计算结果,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月末计提应发工资(含税)时

借:生产成本等 5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500

(2)支付工资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55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1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00

(3)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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