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培训机构
时间: 2013/1/16 17:33:00
室内装饰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本职业(专 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上。
(6)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以上。
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以上。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 上。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