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恒企会计小寨校区
时间: 2018/5/14 17:54:56
工厂停产待关闭的土地,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否可以继续摊销呢,其答案是肯定。本篇文章简单的从两个方面分析了这一个问题,分别是取得土地时与每月摊销时,其具体的分析如下。
工厂停产待关闭土地该如何继续摊销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于非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1.取得土地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看完了西安小寨恒企会计培训班的上述分析,对于工厂停产待关闭土地的摊销处理,您现在知道了吗?如果您是会计初学者,可以加入我们的西安小寨恒企会计学校学员群,你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在里面发言,我们共同进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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