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阳恒企会计实操培训学校
时间:2019/9/11 19:17:57
超过500万就是一般纳税人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条第(六)项对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作出规定,《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公路运输业务不属于“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情形,如果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本数),不能选择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法,必须按规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未申请的,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11%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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