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优路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时间:2021/7/19 17: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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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优路教育小编整理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备考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各位考生。
1.法人的概念
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法人的条件(四条件)
依法成立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法定代表人
【例题】以下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A.基金会
B.社会服务机构
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居委会
E.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人的分类。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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