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优路教育-梧州校区
时间:2021/2/24 10:20:41
建筑节能的规定
(一)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
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二)新建建筑节能的规定
1.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义务
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的节能义务
对于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节能义务
施工单位对于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保温、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既有节能的规定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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