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仁和会计
时间:2019/6/6 11:13:46
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提示】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做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例题•判断题】企业向投资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应在宣告时确认为费用。()(2016年)
【答案】×
【解析】企业向投资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不确认为费用。
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增加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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