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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如何做账

来源:天华会计教练

时间:2020/8/27 8:58:39

工资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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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如何做账?

与正式工的一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超过免征额的计提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开始,福利费不再计提,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直接列支,但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工资如何计算个税?

如果个人与其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如果个人与其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关于是否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可以参看: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如果判断不清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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