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闵行区仁和会计学校
时间:2020/4/22 17:17:42
案例分析
案例一
公司紧急统一购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N95口罩,并发放员工要求上班必须佩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增值税额1300元。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1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元
贷:银行存款 11300元
案例二
由于近期疫情事件,公司内部规定,给每个员工发放口罩补贴,要求员工自行购买适用的口罩上班佩戴。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300元
贷:银行存款 11300元
参考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参考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参考三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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