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青岛会计在线网络平台哪家老师好

青岛会计在线网络平台哪家老师好

来源:青岛仁和会计培训

时间:2020/2/14 10:54:26


 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专注会计培训十七年,全国300家校区连锁经营,线上直播课程,随时随地学习,线下手把手教学,欢迎在线咨询享试听!

 问: 如果收取的押金要先缴纳营业税,那么本年度的营业税金与营业收入是不配比的,押金的营业税税费在汇算清缴时是否在税前扣除?该如何调整?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的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配比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出租方收取押金缴纳的营业税是与其取得押金收入相关的税金支出,因此这部分营业税额可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取得的押金收入也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续问:收取的租赁押金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如果按老师所说作其他收入,账务如何处理?

  答: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价外收费的处理是存在差异的。会计上不对收取的租赁押金确认收入,作为“其他应付款”管理是合理的;但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这部分押金要作为价外收费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青岛会计培训学校为您分享的收取的押金缴纳营业税税前扣除问题,学会计欢迎来电咨询!


  • 上一篇:青岛哪个网校辅导中级会计好
  • 下一篇:青岛会计网课培训哪家好
  • 相关推荐 更多>

    青岛仁和会计怎么样

    青岛注册会计师培训价格

    青岛注会培训班学费多少

    青岛注会培训哪家好

    在青岛学会计为什么选择仁和

    青岛财务会计培训哪个比较好

    预约体验课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预约试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