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计教练培训机构
时间:2020/1/14 17:10:28
退回多余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退款方: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支付退款方: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报销电话费的会计分录:
销售部门:
借:销售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管理部门:
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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