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天心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9/11 17:16:52
代扣代缴个税的新规定有哪些?
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注意:
(1)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分录
例:某企业为赵某、钱某每月各发工资3000元。但合同约定,赵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钱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钱某收入3000元为税后所得,月末发工资时,企业会计处理为:
,为赵某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3000
贷:现金279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5
第二,为钱某承担税款时,由于钱某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应为钱某承担税款为:[(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241.18
贷:应付工资241.18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3241.18
贷:现金3000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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