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天心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4/14 16:07:04
【问题】
收到增加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显示?
【答案】
收到的增加金在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六)支付的各项税费;(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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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增加金余额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处理
据现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模式,企业在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一般需要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增加金。这部分增加金在票据到期支付前不得取回和随意动用。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增加金将作为票款的一部分支付给持票人。这部分增加金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列为货币资金,但是因不能随时用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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