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天心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2/20 13:44:55
(一)国外购销抵扣的税收筹划方法
1.购货折扣从购货款中扣除,减低库存资产的评价值
国外许多大厂商都有自己的特约经销商店,为了在竞争中确定自己的价格,要求特约经销店以自己定的批发价出售,作为回报,给予一定的购货折扣。
发达关于购货折扣在税法中都有规定,并允许在折扣处理方法上做出选择。
这些处理方法中,较受青睐的是将购货折扣从购货款中加以扣除的方法。现将用此法和不用此法的计算一比较从中可以看出,这一方法使库存评价降低,有利于节税。
[案例]
某企业期初库存零件30万个,每个单价8元,本期购货100万个,每个单价9元,期末库存资产35万个。
期初库存资产:300000×8=2400000(元)
本期购货额:1000000×9=9000000(元)
购货折扣额(购货款3%):9000000×3%=270000(元)
期末库存资产:350000个
库存资产的评价方法:总平均法
(1)购货折扣额从购货款中扣除的场合,本期购货单价为:
(2400000十9000000-270000) ÷ (300000十1000000)= 8.56(元/个)
因此,期末库存资产评价金额为:
350000×8.56=2996000(元)
(2)购货折扣额不从购货款中扣除的场合,本期购货单价为
(2400000十9000000)÷(300000十l 000000)=8.76(元/个)
期末库存资产的评价值为:
350000×8.76=3066000(万元)
两个结算比较后可以看出,后者多了7万元。采用购货折扣从购货款中扣除的方法,可以使库存评价值降低,有利于节税。
2.修正计算标准,将期末销售折扣作为未付款处理
发达市场竞争激烈,有些企业尽管价格压力很大,销量却持续上升,主要手段是通过销售折扣进行促销。
在销售折扣处理上,国外税法主要有两种规定:一是如果销售折扣的计算标准由价格和销量确定,并且计算标准通过销售合同或其他方法向客户说明,销售折扣被视为售出货物之日所在事业年度内的费用。二是如果计算标准未事先说明,或以收回比例作为销售折扣的计算标准。此时,销售收入及负债情况未确定,销售折扣在通知客户销售折扣的具体数额之日或支付销售折扣之日所在事业年度内列入费用之中。
上述两种方法,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企业较好利用前一种。这是因为,如果销售折扣的支付标准确定为收回金额,那么,期末尚未付出的属于赊账的那部分的销售折扣就不能作为未付款处理,这样对企业来说,增加了税金支出;如果将支付标准改为销售标准,那么,期末赊销货物的销售折扣可以计算为未付款,从而减少税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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