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钦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7/15 1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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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担保债权”,小编根据较新法律法规,为大家整理了下文内容,我国遵循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在合规合法的范围内展开,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文章内容,学习更多财会知识吧!
担保债权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增加人向债权人增加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增加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增加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得到受偿。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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