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南臣信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13 17:29:06
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基本规则-基本规定
税法原则是构成税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之一,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抽象概括,是贯穿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从法理学的角度看,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实质课税原则。
1. 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法定主义又称税收法制主义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税法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也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和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任何主体没有法律依据都不能征税或减税。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另一方面,征税只能在法律授权下进行,超出法律规定的征税是违法无效的。
2. 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公平主义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即平等原则在税收思想上的具体体现,与其他法律原则相比,它注入了更多的社会要求。一般来说,税收公平的较基本含义是,必须根据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来分配税收负担,如果承受能力相等,税收负担就相同;如果承受能力不相等,税收负担就不同。
3.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税收合作相对论,也被称为公共信任原则。它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民法中 "诚实信用 "原则的合理思想,认为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信任、相互合作而非对抗的。一方面,纳税人应根据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税,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完整的税务信息,双方应建立密切的税务信息联系和沟通渠道。另一方面,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信任自己,纳税人应相信税务机关的决定是公正、准确的。
4. 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性征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承受能力来确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仅仅是评估其是否符合表面上的征税要求。实质性征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和逃税行为,提高税法适用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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