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蚌埠不错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在哪

蚌埠不错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在哪

来源:仁和会计时间:2020/7/10 10:32:57

蚌埠不错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在哪

发出商品但货款和增值税票据未收到确认收入吗

发出商品是否确认收入,要区分销售结算方式.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蚌埠不错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在哪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上一篇:蚌埠专业的CPA培训机构有哪些
  • 下一篇:蚌埠靠谱的会计实操培训机构哪家好
  • 相关推荐 更多>

    注册会计师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考下后可以去哪里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含金量高吗

    蚌埠报个会计培训班一般多少钱

    蚌埠会计实操培训机构哪个好多少钱

    蚌埠会计培训机构口碑哪家好

    立即申请体验课名额

    仁和会计-蚌埠校区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