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麦职学历提升中心时间:2021/1/8 11:48:53
自考本科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报名考生。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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