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绵阳消防设施操作员时间:2020/9/23 17:25:35
根据《消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精神要求,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班,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初级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为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初中学历以上,工作于消防相关岗位,并且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现居省内,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中级人员:拟申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操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2至60周岁,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培训内容及考试:
1、培训内容: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初级)(中级)》和统编教材施教,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培训共计10天。理论课程主要学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2、考试领证,分三步:
(1)培训结业考试;
(2)实操技能鉴定考试及理论鉴定统考。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1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鉴定考试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江苏省)站”具体实施。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优路消防设施操作员-绵阳校区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