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冈会计实操时间:2020/10/13 1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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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答: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4、国债利息收入: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建设,税法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怎么减少企业所得税呢?
答: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净利润去计算的。成本费用多了,利润自然就少,所得税自然就交的少。收入少了,利润也就少了,所得税自然也就交的少。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较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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