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详情

天津仁和会计分享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处理的4个变化

来源: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 2016/3/27 10:10:21

天津仁和会计了解到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二、会计利润的变化

而如果考虑营业成本这一因素,则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采购环节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相应的税金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税金会进一步增加购入成本,从而进一步减少会计利润。而如果在采购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则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则为不含税价款,而原缴纳营业税时,采购环节的购买价款中已经包含了施工方的营业税额,因此,营改增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会有可能高于原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企业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会越大。

三、税负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较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四、发票管理的变化

原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发票仅作为购入方相关资产或费用的确认依据,而不作为抵扣凭证。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天津仁和会计指出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做好万分准备,相信营改增定会给企业带来福音。

课程咨询电话:400-033-6002  Q Q:1292045979

天津仁和会计:http://tjrhkj.soxsok.com/

优先领取试听课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w.soxsok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