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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册对材料的要求

来源:泰安优路教育总校

时间: 2020/7/1 10:02:20

一级建造师注册对材料的要求

一、对申报者个人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二、对申报材料要求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建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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