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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京政公务员培训学校

时间: 2012/12/4 11:18:0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艺术专业岗位的特殊性和文化艺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现将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承认的相关学历;

  7、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2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岗位统计表》具体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山西省晋剧院等8个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37人,详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省文化厅网《2012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岗位统计表》。

  四、招聘组织

  2012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山西省文化厅网(www.sxwh.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报名表一张、准考证两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相应核减岗位。急须紧缺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报省人社厅核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之日开始,共7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各招聘单位地址:

  山西省晋剧院 (太原市新建南路18号)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太原市侯家巷20号)

  山西画院 (太原市迎泽大街378号)

  山西省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二层)

  山西华晋舞剧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艺术职业学院院内星光剧场三楼)

  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二)专业测试

  1、两所艺术院校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两项。两项测试成绩各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两所艺术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30%。

  2、其它单位的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3、专业测试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4、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文化厅网站公布。

  5、专业测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见山西省文化厅网)。

  (三)面试

  在专业测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测试人数确定。

  1、两所艺术院校的面试为述课,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其它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面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形象及气质等,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与地点(见山西省文化厅网)。

  4、面试成绩当天在山西省文化厅门口公示。

  (四)综合成绩确定

  1、两所艺术院校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

  2、其它单位的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拟聘用人员较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较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

  (五)专业测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专业测试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审查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空缺的招聘名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后,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山西省文化厅审核,拟聘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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