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精讲案例分析题3

来源:司法考试网校

案例分析题3

     张某早年丧妻,有三子:张甲、张乙、张丙。在张某的精心抚育下,三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张某一直随次子张乙生活,但也经常到张甲、张丙处小住。1986年5月20日,张某亲笔立下遗嘱,谓在其死后,老家的房屋由张丙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初,经查体发现张某身患癌症,住到长子张甲处治疗。因张甲伺候周到,张某便亲笔立下遗嘱,由张甲继承其房屋,并有签名,注明时间是1990年1月15日。1991年9月,张某病情加重,由张乙护送回老家,路上张乙对张某照顾细致,体贴入微。张某让张乙将他抬到老家乡,口述遗嘱,由乡秘书作记录,并在其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是房屋由张乙继承。事隔不久,张某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房屋。

  问:张某的房屋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本案适用遗嘱继承。应由张丙继承,因其所持遗嘱属于公证遗嘱,其效力可以高于任何遗嘱。张甲的遗嘱是有效的书面遗嘱,但因前有公证遗嘱其主张继承无效。张乙的代书遗嘱因没有法律规定的必须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见证,故根本无效。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河南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豫ICP备18001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