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详情

北京朝阳区青年路会计培训机构课程好

来源:朝阳区青年路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 2019/12/30 15:15:23

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专注会计培训十六年,全国300家校区连锁经营,线上直播课程,随时随地学习,线下手把手教学,欢迎在线咨询享试听!

北京朝阳区青年路会计培训机构课程好

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但是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现在对代开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优先领取试听课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w.soxsok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