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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学会计做账实操被大众熟知的培训机构一览

来源:重庆江北会计时间:2022/4/1 17:02:47

  重庆江北会计做账培训机构教学优势

  01、师资优势

  老师一对一授课,手把手实际操作,让学生轻松掌握。

  02、服务优势

  学生毕业后,老师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学生后顾之忧。

  03、班级优势

  小班授课,学习氛围浓厚,效果好,互相交流,结交同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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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的会计处理

  一、捐赠方

  (一)捐赠发生时

  借:营业外支出120.4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提示:这里贷方记库存商品,而不是做收入,因为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现金流入,不符合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但是注意计算销项税额时,是以视同销售收入为基础来计算。

  举个例子:某企业2017年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通过县向希望捐赠了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公允价值(不含税)120万元,成本100万元,企业已将成本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实际捐赠支出=100+120*17%=120.4;捐赠的扣除限额=300*12%=36,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4-36=84.4,视同销售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120-100=20,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0+20+84.4)*25%=101.1万元。

  (二)捐赠结转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捐赠扣除结转)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扣除结转捐赠时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里会计分录的例子见后面申报表部分

  二、接受捐赠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提示: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净收入记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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