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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建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来源:昆明优路教育培训机构首页

时间: 2019/5/16 17:11:50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上市了,拿到教材后考生要及时进行更新教辅资料,合理调整备考规划。为帮助考生有效利用教材,优路教育为大家梳理了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教材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以供各位参考。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制度的原则和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全国大会和地方各级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等属于经济法。

好的学习方法是提高备考效率的有效途径,如果考生不知如何下手,不妨参考一下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思维导图,来帮助自己梳理思路,调整备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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