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优路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时间: 2021/11/11 15:43:31
“三项”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简称“三项”制度。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活动主体,实现负责。
(二)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制是指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水利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
(三)建设监理制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类别
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丙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丙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暂不分级)。
2.必须进行建设监理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融资的;
(3)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注:(1)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