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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注册会计师学校知识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来源:黄石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 2016/7/29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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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二、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

1、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

3、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三、法律效力不同

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2、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四、期间性质不同

1、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

2、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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