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详情

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来源:广州中公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 2018/4/29 18:27:57

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所以备战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通过注会贵在坚持!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知识点】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分类和税务处理原则是CPA税法考试的重点内容,“营改增”之后,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概念被重新定义。

经营行为分类和特点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概念: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特点:各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混合销售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基本规定: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适用的项目来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中公会计提供2018会计证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入口、考试科目、报考条件、辅导教材,包括会计资格、初/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税务师及会计培训辅导课程等。

优先领取试听课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w.soxsok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