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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 无形资产的出售

来源:广州中公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 2018/4/27 9:07:18

时间顺流而下,生活逆水行舟。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在好的年纪我们拒绝碌碌无为,为了理想,我们砥砺前行。不断提升自我,投入到知识的海洋里。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 无形资产的出售

【知识点】无形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例题】2×16年1月4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商标销售合同,将一项酒类商标出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

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该商标的账面余额为210 000元,累计摊销金额为60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2 000

累计摊销

60 000

贷:无形资产

2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000

营业外收入

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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