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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培训时事关注:参公后工资普涨是误读

来源:广东公务员培训

时间: 2012/8/18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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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部分,“参公”一直是其中较低调的话题。

  事业单位一旦纳入“承担行政职能”的范畴,即意味着有机会由“事业单位”华丽转身为“行政机构”,因此有许多单位想方设法地以各种理由往“承担行政职能”的堆里挤。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均为“参公”事业单位。曾有报道表明,以上四会均有脱离事业单位身份进入行政机关行列的可能。

  “2006年,就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有事业单位申请"参公"的情况。之后的此类改革一直存在,但数量没有那么多,直到去年发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参公"提速主要是针对这个《指导意见》的贯彻和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一位告诉记者,事业单位“参公”并无具体的比例控制,只要具备硬性条件,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单位均可申请。

  “公务员的收入相对稳定,同时,基本工资比同等工作性质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高,有的能差几百甚至上千元。”上述人保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收入是基本工资以外的部分,总收入经常会受到影响。因此,为了追求稳定,很多事业单位都想方设法“参公”。今年“参公”的单位数量和人员数量均会有集中体现,这跟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关,因为分类不抓紧完成,之后的很多改革都将难以推进。

  记者通过采访福建、浙江、广西和上海等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发现,事业单位“参公”在6、7月份审批通过的数量骤增。

  “参公”后工资普涨是误读

  既端了“铁饭碗”,又拿了高工资,“参公”的好处似乎显而易见,但事实并非如此。

  7月5日,就职于广西某市执法局的王女士拿到了单位“参公”后的笔工资,金额比之前少了500块钱,这与之前坊间相传的“"参公"事业单位工资普涨”似有出入。

  据记者了解,王女士在单位“参公”前的职称为工程师,工资是按副处级别进行发放。单位“参公”后,工资却是按照科员进行发放,因此出现单位“参公”后工资低于“参公”前工资的情况。

  “事业单位"参公"后,级别评定是参照公务员工资机制和行政级别来确定,而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制度。”人保部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参公”前事业单位高工的基本工资肯定没有公务员高,但总收入很有可能比公务员高,“参公”后的基本工资应该是上涨的,大概比同等工作的事业单位多500元左右,少的只是基本工资之外的走向市场的那部分。

  记者调查了解到,“参公”后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确如人保部工作人员所言,大部分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但记者同时了解到,像王女士那样因有职称无级别导致工资下降的案例非常多,较终导致出现了很多“参公”单位技术人员比工勤人员工资低、干部比工人工资低的情况。

  “参公”后,由于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有参照标准,即使在单位工作较简单的工勤人员的工资都高于技术人员,比如技师级别的司机,“参公”后职务工资可以享受副科级待遇,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因无行政职务,“参公”后只能按照一般科员套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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