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丨入口丨报名条件丨成绩查询丨合格标准丨注册管理【完整版】
考试介绍
造价工程师相关政策: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从业方向: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内容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需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题型题量(往年参考) |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2.5小时 |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
100 |
建设工程计价 |
3小时 |
单选题:72道,多选题:24道 |
12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2.5小时 |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
10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2.5小时 |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选做题:20道 |
1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4小时 |
案例题6道 |
140 |
考试时间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1、22日
具体科目安排参考往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天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第二天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注: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考试共设4个科目,自2015年度开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费用
造价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具体费用请查阅各省报考文件,往年参考:>>>各地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费用汇总
各省 |
2016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 |
云南 |
客观题61.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元/每人每科 |
海南 |
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 |
甘肃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9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 |
吉林 |
报名费13元每人,《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其他每人每科47元 |
广东 |
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
山西 |
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
兵团 |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
宁夏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
北京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
上海 |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
湖南 |
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
陕西 |
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
山东 |
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
贵州 |
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科各55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65元 |
河南 |
"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
天津 |
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
江西 |
每人每科57元 |
安徽 |
客观题每科计收61元,主观题每科计收69元 |
广西 |
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 |
黑龙江 |
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64元 |
新疆 |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
河北 |
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他各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 |
内蒙古 |
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
辽宁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69元,其它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 |
江苏 |
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
浙江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70元,其它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0元 |
湖北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84元/人·科,其他三科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 |
四川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84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 |
重庆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其他三科每人每科61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
西藏 |
西藏2016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 |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于考试当年7月开展,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公布的报考文件,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较新各地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程造价年限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报名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造价工程师考试统一在"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报名专业
分类 |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
93-98年专业名称 |
93年前专业名称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土木工程 |
矿井建设 |
矿井建设 |
建筑工程 |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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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 |
城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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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土建工程 |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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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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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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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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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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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建筑学 |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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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 |
无线电物理学 |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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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子科学 |
|||
电子科学 |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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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技术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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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电子技术 |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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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技术 |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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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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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计算机及应用 |
计算机及应用 |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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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教育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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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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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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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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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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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 |
选矿工程 |
选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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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工程 |
|||
勘察技术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应用地球化学 |
地球化学与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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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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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工程 |
探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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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 |
大地测量 |
|
测量工程 |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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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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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学 |
地图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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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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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
总图设计与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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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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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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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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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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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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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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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
|
热能与 |
热力发动机 |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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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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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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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 |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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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与低温技术 |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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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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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热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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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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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冷藏工程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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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 |
钢铁冶金 |
钢铁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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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冶金 |
有色金属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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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物理化学 |
冶金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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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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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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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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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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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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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保护 |
农业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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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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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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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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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压力加工 |
金属压力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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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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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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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与防护 |
腐蚀与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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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 |
铸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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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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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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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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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工程 |
硅酸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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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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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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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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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 |
铸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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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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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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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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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储运工程 |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
石油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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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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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艺 |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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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化工 |
子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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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 |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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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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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 |
工业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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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工程 |
电化学生产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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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催化 |
工业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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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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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材料及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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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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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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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制药 |
微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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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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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工程 |
发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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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
化学制药 |
化学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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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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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药 |
中药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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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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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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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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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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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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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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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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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工程 |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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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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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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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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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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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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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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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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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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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
刑事照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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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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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制造 |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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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辆工程 |
铁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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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拖拉机 |
汽车与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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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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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技术及设备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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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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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与管理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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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与木工机械 |
林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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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 |
精密仪器 |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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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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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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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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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量计量测试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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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计量测试 |
热工计量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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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计量测试 |
力学计量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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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计量测试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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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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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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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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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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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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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 |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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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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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与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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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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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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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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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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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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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
工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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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 |
海洋船舶驾驶 |
海洋船舶驾驶 |
轮机工程 |
轮机管理 |
轮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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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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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汽车运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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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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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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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 |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
||
自动化 |
|||
自动控制 |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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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
|
核工程与 |
核技术 |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
|
核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
园林 |
观赏园艺 |
观赏园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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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
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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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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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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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企业管理 |
国际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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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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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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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济 |
投资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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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 |
技术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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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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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管理 |
林业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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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管理或经济专业 |
注:1、本表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100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考试当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成绩查询
2016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2月15日开通,考生可登陆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合格标准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
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详情如下: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 |
建设工程计价 |
72 |
12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84 |
14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60 |
10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60 |
10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60 |
100 |
证书领取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毕业证书原件;
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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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注册管理:
(一)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1)取得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注册证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公告:2017年造价工程师教材预计会在2017年5月份左右出版,届时小编会做个全面的教材变化剖析指导,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