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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北京启航留学

时间: 2011/8/22 10:39:00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

  银行贷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就会作出答复。如果不同意贷款,贷款人会向借款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意贷款的,贷款人将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和偿还计划通知借款人,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借款合同签订时应有其国内代理人在场并同时在借款合同上签章。

  若以法人增加方式贷款的,作为增加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增加合同上签字签章。

  若以自然人增加方式贷款的,增加人必须到场,并在增加合同上签字盖章。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借款人与其国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及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留学贷款的发放及归还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留学贷款由贷款人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或者银行的卡上(中银为长城卡、浦发银行为东方卡)。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到期前将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上,贷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主动从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中扣收。

  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存入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则自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有哪些?贷款连续逾期三个月或在整个贷款期限内累计逾期10个月以上时,实行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协议不成的,贷款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直接按合同约定申请强制执行;实行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申请强制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实行增加方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增加人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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