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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分享英语学习三点法

学习英语没有什么的路子。但是,学英语要注意方法,靠到晚背书,天下的书这么多,你背得了吗?靠埋头于题海探宝,泛滥成灾的习题书多如汙牛充栋,你做得完吗?靠起早带晚开着收音机听国外英语广播,而不读报不看书不注意积累语音、语言知识,你能听得懂吗?有一位硕士研究生曾对我说:“我连续原了七年之久的国外英语新闻广播,现在还是上不了什么台阶,始终是那种样子。”这种靠硬着头皮练习听力的精神确实可嘉,但是他没有找到学习英语的方法。因此,新概念英 语培训学校给大家总结了学习英语要注意三点:
  ,要密切注意某些单词的特殊功能。
  第二,要不断扩大对词组的识别能力和运用能力。
  第三,要大量积累英语各种句型。
  下面是新概念英 语培训学校给大家做出的相关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习英语的广大青年,由于受到测评表达法的干扰,常常喜欢“对号入座”,即逐字理解英语,这是较常见的弊病之一。有的青年则过于注意单词、认为单词量愈多,英语就愈能看得懂。其实,这些方法都不成其为方法。
  有一篇关于苏联亚美尼亚大地震报导的文章,刊登在某一国外杂志上,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The horror can hardly be overstated." 有些研究生把这句话译成:“恐惧几乎不可能被人们夸大其词。”言下之意,恐惧虽然有那么一些,但是不算是太大的恐惧。这种理解就是属于“对号入座” 毛病。还有"You cannot eat too much." 等句子,相当多的人译为:“你不能吃得太多。”其实以上两句是同一句型的不同表达法。前者应理解为“地震带来的惨状再怎样形容都不算过分”,等于the horror is beyond description; 后者意为“你尽量多吃一点。”
  有一位名叫Sidney Shapiro 的外国朋友,曾对我国某一外文报刊的用词有当提出中肯的意见。这位朋友认为,malpractice 不能一概用来指某些干部的滥用职权或违法乱纪。有关这种行为的用字,应该使用 misfeasance 或者 malfeasance, 而malpractice 仅指玩忽职守、治疗失当等,纯属一般公民的民事失误而已。
  某些单词的概念性很强,有其习惯性。中央电视台在播放《沙特林那计划》的广播节目中,告诉观众“破坏某人的计划”的“破坏”常用“ruin, wreck, undermine等字,而根本不用destroy。我看,这样教英语,方法甚为得当。至少,您可以从中看到,单词绝不是孤立的语言建筑材料。
  下面两句话都属于错句,因为作者不了解 facilitate 这个特殊单词的功能。
  1.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 has been facilitated by recording machines. (录音机为学习外语提供了方便)
  2. Housework is facilitated with the advent of modern inventions. (随着现代化发明的出现简化了家务事)
  首先,facilitate 这个字,要求用动名词作宾语,二者之间往往形成习惯搭配。其次,这个字几乎不用被动语态。因而两句应改写为:
  1. Recording machines facilitate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
  2. Modern inventions facilitate housework.
  当然像这样写也是错句:
  It was she who facilitated office work.
  因为人作为主语根本不能使用facilitate这个字。
  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要用很大的气力去学。有人说,“我讲的英语外国朋友都能听懂,何必过于讲究。”是的,例如你对外国朋友说:"This apple is very nice to be eaten." 我看,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外国朋友都能听懂,而且懂得很。可是人家可不这样说,人家在nice后面压根儿不使用被动语态,不信试试瞧!同样,我这一辈子也从来没有听见过一个人说:“这只苹果吃起来大大的好。”这句话谁都能听得懂,就是感到不像语。
  值得注意的是1987年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的 MET 试题。其中有一则选择题:45. Put on more clothes, You_________be feeling cold with only a shirt on.(A. can B. could C. would D. must)
  据我所知,很少有人真must, 因此丢分的人很多。这就牵涉到词组问题:
  can be 解释往往是“有时候会变得”;could be 和 would be 仅仅是时态问题、语态问题,而must be 这一词组就牵涉到概念问题。“说不定”这一概念在英语中表达时,有其一定的时域概念。must be 只用在目前情况,用在过去则使用must have, 其相对的词组则为 cannot be (恐怕不见得),cannot have, may not have (恐怕不至于)。这类词组的含意,纯属 deduction 范畴。
  在我国,我个人认为应严格要求每位中学英语教师都至少学习一下《新概念英语》。上述词组(带有很强的时域概念)应十分清楚地教给学生。这也是 MET 试题中较为突出的要求——测量广义的英语能力。但不少人不理解命题者独具匠心,不去作进一步地研究。
  我们学习英语词组(包括大量习惯用语),决不能依靠大量做习题来解决问题。首先要理解,形成概念。到晚做 A, B, C, D 的多项选择会使人的智力萎缩。不少心理学家通过实验指出:某种练习如果重复10 次,其效果则会降低到练习前的较初水平。
  1988年10月28日英文日报第8版有如下一段文字:
  "Shaoxing has advantageous natural conditions and is rich in resources. It boasts of a number of famous brand traditional products, …"
  这段文字浅显易懂,可是至少有五个人来问我说,字典上明明写着boast of 这一词组的解释是自夸、夸耀(《新英汉词典》124页),似乎难以理解。总不能说,“绍兴有不少传统产品而自我夸耀”吧。诚然,在很多场合下boast of等于brag about, 有过分夸大而吹嘘之意(= to speak too proudly of …)。但是,也有人这么说:“The city of York can boast of many historic buildings." 显然,boast of 是解释为“(自豪地)拥有”,而并非纯粹说大话了。
  英语词组,非常复杂:有些词组有十多种解释,有的根本没有被动态,却有被动内涵,有的不以人作主语,有的则不以地点、场所作主语……真是欲说还休,哪里有什么“”之理。
  我曾经让大学生们译过两句话,一句是“郑孝通老师家昨晚失火了。”另一句是“郑孝通老师说不定(谅必)在昨天晚上死了。”摆出的译文是这样的:
  1. Mr Zheng's house broke out a fire last night.
  2. Mr Zheng must be dead last night.
  应该指出,“说不定”是指昨天晚上,应该使用 must have died, 而火灾、争斗、疾病等的爆发,不能以人或地点作主语(指使用 break out 词组),应改为:A fire broke out in Mr Zheng's house last night.
  懂得了break out 这一词组的含义还不能算数,还要知道这一词组的使用要点,不然就不是英语。
  单词的使用知识贫乏,所知词组寥寥无几,句型一窍不通,就根本写不出下面这样一句很普通的话:(语意:他甚至边衣服都顾不了脱,就跃入水中去救人。)
  He dived to the rescue (A) without so much as (B) bothering to (C) strip (D) himself.
  (A)和(C)都是词组,分别解释为(A):来相救,(C):费神,顾得上。(B):是句型,解释为“甚至连……都不(后面用动名词)。”(D):是单词用法,strip 作为及物动词,后面要随宾语。
  再举一例:
  Nothing is so (A) bad but (B) it might have been worse.(C)
  (A) 和 (B)是句型,(C)是词组。词组的意思连猜都不大可能猜出来,查字典可能也查不到,照字面解释,根本不成句子。
  这个might be (或do)worse 是一种虚拟构词,意思是“还不是较糟的”。因此,全句为“事情再糟,总还不是较糟的。这里but + 肯定句 = that + it might not have been worse.
  再看这句话:It is not so much (A) the hours that tell (B) as (C) the way (D) we use them.
  (A) 和 (C) 是一个句型:与其说……毋宁说。(B) 是单词用法,不能解释为“讲”、“说”,而解释为“起作用”。(D) 是词组,指方式。
  全句为:不是时间起决定作用,而是我们使用时间的方法起决定作用。
  着眼于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大量积累句型和词组是学好英语水到渠成的必然规律。反之,漫无手段的所谓泛读是较浪费时间的。至于做那些泛读后勾勾划划的所谓阅读理解题更是一无用处。要知道,适用于英语的教学手段并不适用于把英语作为外国语的,不是洋货一概是灵药。比方说,Is there anything unique in that shop? 英美的中学生都懂这句话,可是我们的中学生就要花大力气。首先要弄懂什么叫unique, 查了字典也不一定完全了解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那家商店有什么好东西吗?”就是这个意思。可是,我们很不会用这个unique。我们要学的是表达法,不要学繁琐的答题手段。
  泛读,若基于泛泛的阅读,那末就等于不读。有不少大学生没有脚踏实地的精神,开口便是“新概念英语很容易,都是小故事,我一个晚上就可以读它十来篇。”读是一回事,能否熟练应用则又是另一回事。有人常说英语九百句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学头。在我看来,英语九百句还要花极大的力气去学,大有学头。东南亚不是有不少人还在学吗?人家可不这样认为——“没有什么学头。”
  依我看,广告要学,路牌要学,体育术语要学,药品说明书也要学,至于电影对白、商业谈判、公关用语都得学,都大有学头。
  武汉市某实验学校有一位外语教师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汉口市江岸区为高三学生出了一套统考题,这位教师问“为什么 B 项选择就是不行。”(标准答案 D 为正确答案)
  I don't know _______.
  A. who is he B. what is his name
  C. where does he live D. how he came here
  这位教师信中说,“what 若作为主语,‘what is your name? Henry is my name.’B. 就应该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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